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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入境证件拼音ü改为YU 遇困难可向公安机关反映
来源:华体会携手沃尔夫斯堡版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2-06 05:39:34

  南宁4月16日讯(记者 潘晓明 通讯员 陈虹倩)近来,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办理分局得悉,公安部出入境办理局为进一步清晰内地居民拼音名字中大写字母“”的转化规矩,经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办理司,对字母“”在出入境证件中的打印规矩进一步做了清晰规定。

  汉语拼音中含有字母“”的音节有4个,分别为L(吕等字)、N(女等字)、LE(略等字)、NE(虐等字)。在出入境证件拼音名字中,L(吕等字)、N(女等字)两个音节中的大写字母“”转化为“YU”, LE(略等字)、NE(虐等字)两个音节中的大写字母“”转化为“U”。

  出入境证件名字拼音字母“”的转化规矩是依据2012年2月1日施行的国家标准《我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矩》(编号:GB/T 28039-2011)和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的定见确认的。主张名字拼音含字母“”的申请人依照国家标准转化“”的拼写方法,在填写申请表时依照转化后的拼写方法填写名字拼音,申请人如有特殊需要的,也能够沿袭原有的出入境证件的拼写方法。

  南宁市民在运用出入境证件过程中,如因名字拼音字母“” 转化规矩不同而遇到实际困难的,可向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办理分局反映情况(电话)。公安机关将经过向有关部门阐明相关规矩给予活跃帮忙,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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